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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为企减负助发展

来源:庆阳市科技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21 23: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新的税费支持政策,减轻科技税费收缴,针对科技型企业科研投入和企业规模,市科技局联合市税务局推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为企业减负助力发展。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可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可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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