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全省2020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会召开,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邀请高校、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及财务专家严格按照《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及《甘肃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甘科高﹝2018﹞3号)等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2020年,全省共有35家企业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经形式审核和专家评审,甘肃海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认定条件。按照认定程序,通过评审的企业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备科技部火炬中心。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