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甘科政【2023】5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建设能力和水平,根据《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经2023年12月22日第1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6份文件宣布失效,对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的19份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宣布失效的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甘肃省科技厅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