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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7 10:5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省、市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筛选、凝练,按照产业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人才建设等类计划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重点

(一)产业技术攻关计划

1.工业类。煤油气化工产业链支持煤炭、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绿色低碳节能转型、精细化工、智慧矿山建设、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化工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研发攻关。数字经济产业链支持东数西算数网、数纽、数链、数盾、数脑工程和工业物联网、智能化工厂建设,开展数算电融合、人工智能、量子技术、数据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医疗等技术及应用场景开发。综合能源产业链。支持开展催化裂解制氢、绿电制氢、新型储能及安全高效运输等关键技术攻关。装备制造产业链。支持新能源关键零部件及装备研发,农业机械本地化、智能化装备制造等技术攻关。

2.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三元双向循环农业主导产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生物技术应用、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研究。畜禽养殖。支持开展畜禽安全健康养殖、智慧设施农业、产品精深加工、互联网+”种养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研究。粮食安全。支持开展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优质高效栽培、抗逆丰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食品安全检验等关键技术研究。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开展牛羊猪鸡果菜菌药八大主导产业高产栽培、防寒抗冻、保鲜贮运等关键技术研究。

3.社发医药卫健。支持开展重大院内制剂研发与推广应用;支持中药材饮片、配方颗粒生产、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制备等技术研究。重点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围绕常见多发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开展疾病治疗效果、作用机理及安全性评价研究。生态环保。支持三北工程退化防护林修复、荒漠化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旱涝灾害防控及应对、二氧化碳监测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节能装备、绿色建筑材料研发等技术研究。公共安全。支持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文化融合。支持科技考古、馆藏文物与古建筑修复等技术攻关,开展古建筑遗址等文物保护技术研究。

(二)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实施一批引进、转化和推广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并进行产业化的项目。

1.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化。聚焦四千四百重点产业链,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高价值发明专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和产业化,重点支持近两年来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具有较大转化前景的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引进科技成果来庆转化产业化。吸引市外高水平科技成果来庆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引进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知名高校及省级以上创新大赛决赛优胜单位、获奖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企业研发活动建设项目。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攻关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国家、省级科技园区加强研发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能力建设,申报主体须为科技园区管理机构。

3.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支持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围绕一个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条件:未满50周岁;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组织协调能力,须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或研究骨干;每个重点实验室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要注重学科交叉和团队合作。

4.科普发展专项。科普作品。结合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要求,在低碳环保、生命健康、防灾减灾、信息技术、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等领域,支持科研人员以出版图书、新媒体科普展演等形式的科普作品创作。

科技人才建设计划

1、海外人才引进项目。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以项目为依托,引进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外国专家人才及其团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2、国家级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引进项目。支持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科技部认定的创新平台及双一流高校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其团队,结合重点产业需求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3、本地科技人才队伍培养项目。支持围绕四个面向战略,培养本地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等科技人才队伍,重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及三甲医院,培养基础应用研究、服务产业和基层一线的科技人才队伍。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庆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中省驻庆单位或者其他相关机构等,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2.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用项目。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应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必须签订合作协议。申报单位承担在研(未结题)市级科技项目的,到期项目完成验收比例低于75%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必须如实报告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一并报送研发支出会计辅助账复印件,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占营收额2%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入库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项目。

4.市级项目经费、企业配套资金实行最低12的比例,企业提供配套资金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

5.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指南中的其他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产业和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

3.诚信状况良好,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指南中的其他要求。

(三)数量要求

1.高校推荐项目数量在30项以内;

2.县(区)科技局推荐项目数量在10项以内;

3.市直机关各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在5项以内;

4.三甲医院、科研机构推荐项目数量在10项以内。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填报申请项目申报人登录庆阳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211.149.237.24:9060/kjxm-qy”,根据《指南》提出的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申请书。

(二)初审推荐县(区)辖区内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中省驻庆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推荐单位统一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清单,清单须对每个计划类别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名,推荐函及清单统一报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1223室)。

(三)评审立项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技创新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项目调研、评审或咨询论证意见,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向社会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属实的项目,联合市财政局下达项目及资金计划。

四、申报时限及业务咨询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24326日至2024426日。

1.产业技术攻关计划

序号

领域
主管科室
1
工业类项目
高新技术科 8212403
2
农业类项目
农村科技科 8213385
3
社发类项目
社会发展科技科 8212227


2.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序号

领域

主管科室

1

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成果管理科8212163


3.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序号

领域

主管科室

1

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专项

发展规划科8213678

2

科技园区能力建设专项
农业园区:园区办 8212223
高新区:高新技术科 8212403

3

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

发展规划科8213678

4

科普发展专项

社会发展科技科 8212227


4.科技人才建设计划


序号

领域

主管科室

1

海外人才引进项目

发展规划科8213678

2

国家级科技人才引进项目

3

本地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庆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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