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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

来源:庆阳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5-12-08 16:5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难题,加快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创新型庆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甘政发〔2009〕74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围绕科技投入、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政策导向等体制机制创新,整合科技资源,着力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增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全面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总体思路: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基础,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为目的,加快创新创业支撑条件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环境,通过建立一批技术研发平台,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和科技示范典型,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引进开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升政府支持、引导科技创新力度,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具体目标

利用1-3年的时间,围绕石油、煤炭、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医药、民俗文化等六个领域,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建立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10个;围绕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生物制药、建筑材料、食品加工、中药加工、动植物产业化等领域,培育市级科技型企业20户,开发省级名牌产品30个;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组织实施30个重大科技项目,解决50个技术难题,推广50项高新技术,培育9个科技示范园区,培养40名科技特派员服务典型;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培养50名科技领军人才、5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基本形成政府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职能部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充分发挥作用,产学研紧密结合,富有活力的科技创新创业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技术研发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科技资源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企业或科技实体,围绕石油化工、煤炭开发、农业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开发、民俗文化等产业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套技术力量,组织开展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研发创新;选择技术含量高、实力雄厚的企业,组织申报油气、煤炭、农机具、涂料、紫苏、早胜牛、绒山羊、苹果、中药材、杏子等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政府安排科技资金对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予以项目资助和奖励,大力提升产业技术研发活力和水平;建立完善10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市场,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平台。

二是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立足破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做好重大技术问题的征询和调研工作,筛选、论证、立项和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集中攻克水资源综合利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绒山羊克隆和组培技术应用等50个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难题,引进吸收消化高产高效、设施农业、生物信息、装备制造等50项高新技术;全力建设9个科技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科技园区孵化、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科技园区集聚,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

三是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扶持居立门业、前进机械、恒盛果汁、兴旺牧业、大千、新一代、鼎峰、高原圣果等20户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名牌产品开发力度。对已形成的品牌进行价值再提升,对有升值潜力的科技产品进行深入挖掘,强化核心技术,开发30个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使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占到工业增加值的10%以上。

四是组建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强化政府引导支持。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产学研结合的机制创新,引导鼓励企业、高校或科研单位牵头,整合优势学科和技术资源,通过成果转让、委托开发、共建技术开发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等形式,联合开发关键技术、实施共性技术研究攻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政府对产学研合作的引导支持,建立由科技、经济、教育、人力资源、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合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交流。

五是实施科技英才计划,构筑产业化人才集聚高地。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重大科研项目及工程,着力培养一批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具有发展潜力、45岁以下的科技英才;建立高层次人才创业基金,以良好的外部创业环境吸引各类人才到我市创业,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全面加强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

六是推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围绕开展科技入户、入企工程,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鼓励支持科技人员面向基层开展技术创业服务;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制度,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选聘、邀请科研技术人才,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科技特派员及其创新团队与派驻企业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同时把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实现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的“双赢”。

七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引导和激励自主创新。进一步修订完善技术鉴定、成果奖励等评价办法,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成果发布机制;完善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登记公报和评比奖励程序,建立健全政府管理、中介机构参与的专家评价和市场评价相结合的科技评价体系,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的科技奖励制度。探索评价评估机构资格认证及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三、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一)资金支持

1、对于新建的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科技经费予以适当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两年一次滚动验收,验收办法执行市政府〔2009〕5号令。验收不合格者,取消授予的工程技术中心名称,收回资助资金。

2、设立市、县(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基金,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改良传统工艺,开发新产品。科技部门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科技、工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企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收回扶持资金。

3、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培育高科技示范园区,市科技局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市、县(区)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对示范园区建设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4、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投资开展科研工作。

(二)政策支持

1、进一步落实税收激励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税收和市场准入等政策,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对企业实施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省、市《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的项目和研究开发活动,按照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科技型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免征两年所得税。重点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额的比例逐步达到3%以上,到2012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要占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总投入的70%以上。

2、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投资。凡在我市注册、从事高新技术创业风险投资或投资担保额占全部对外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少于70%的企业,可申请推荐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和省上的优惠政策。

3、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开展技术发明创造。鼓励企业对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支持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采用和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财政科技投入有计划、有目的地支持企业核心技术的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对重大发明专利申请以及相关标准制订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比例的补贴,对经济效益好、社会贡献大的专利项目及发明人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

4、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立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信息市场,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鼓励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经市科技局推荐、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后,其取得的业务收入,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5、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最高比例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49%,合作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成果持有单位可以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取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研单位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所形成的职务成果,在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不变更成果权属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可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方式在本市进行产业化转化。

6、建立科技风险基金,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市科技局设立100万元科技创新风险基金,成立科技创新风险公司,支持经营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技术创新;科技、金融部门互通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信息和金融扶持政策,协调解决科技创新资金问题;支持商业银行探索适应科技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企业、科研单位与商业银行开展买方信贷、金融租赁等新的合作业务,扩大银行授信额度。

7、对纳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优先首购、订购,重大建设工程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且采购国产设备比例不低于总造价的60%;建立自主创新产品的评价体系,采取有效手段督促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

(三)保障措施

1、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列入主要领导抓第一生产力的考核内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方面,作为县(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督导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制度,加大协调与督办力度;制定创新型庆阳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指数定期公布制度,系统评价监测自主创新水平。

2、增加和规范财政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强化县(区)政府责任,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调整财政科技投入与支出结构,完善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适应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3、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绩效评估制度。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企业负责人对自主创新的领导责任,依法保证企业技术创新的合法权益;科技、工信等部门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评估指标体系,组织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开发中心、新产品开发办公室等机构,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自主创新产品、技术创新人才、创新经费投入、研究开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成效进行评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全面展开。

4、建立创新人才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人才强市、科技兴市的要求,加大科技人才培养。推行重实绩、重贡献的职务与薪酬激励机制,在科技奖励、项目验收、职称评定、收入分配、人才计划等工作中,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经济指标;修订相关职称评定条例,对从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重点考核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和成果转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积极发挥科技人才优势,鼓励参与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攻关。

5、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继续深化技术开发类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合转制科研机构的现代企业制度;整合现有科研机构资源,推动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制度,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

6、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重大项目公开招标制度、申报评审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效能;建立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投标、科技诚信等管理制度,规范科技创新行为;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努力提升科技工作水平;建立科技、工信、教育、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联合会商制度,共同推进科技管理工作创新。

(2010年7月26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庆政办发〔2010〕177号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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