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甘发〔2012〕1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跨越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应用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要素齐全、开放合作的庆阳特色区域创新体系,为2020年初步建成创新型庆阳、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各类创新主体的能力显著增强,协同创新机制更加完善,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创新效益大幅提高,科技发展总体水平进入西部同类地区前列,初步建成创新型庆阳。
具体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市、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2.0%、1.8%;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22人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应有稳定的研发活动,设立研发机构的达到5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5%;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2000件和6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年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O%。
“十二五”时期的具体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市、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5%、1.2%;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16人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稳定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60%,设立研发机构的达到30%;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3%;全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500件和4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年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
三、主要任务
(一)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发挥企业在创新目标、资源配置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培育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和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到2020年,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培育10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20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建设1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10个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重点资助1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3个国家级科技新产品。
(二)大力开展企业技术创新。按照“一区四园、一线八域”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首位产业发展,建立创新孵化平台。健全多部门联合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工作机制,通过聚合优势、聚力突破、聚集发展,加速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技术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壮大以石油石化、煤电化冶材为主导,以农畜产品、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为基础的四大产业集群,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同时,结合县域经济片带和产业聚集区,发展小微企业,激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争取力度,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努力形成以点促面、以线带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格局。到“十二五”末,转化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重大创新型成果20项,实施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资源链式开发及综合利用、数控技术利用、精细化工新产品开发、节能减排技术利用等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0项,开发省级名牌产品3O个,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市研究开发投入的比重达到5O%以上。
(三)创建产学研用创新战略联盟。着眼于产业发展需求,由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牵头,整合优势学科和技术资源,共建庆阳市能源研究所等技术开发机构,以科技型企业实体等形式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创新战略联盟,针对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建立研发平台,共享创新人才,开展联合攻关,共同承接政府重大研发项目,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提升企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到202O年,力争在全市每个重点产业形成一个产学研用创新战略联盟,有6户企业进入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3户企业进入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初步建立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机制。
(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设立庆阳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重点支持企业核心技术的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全球化活动,对重大发明专利申请以及相关标准制订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比例的补贴,对经济效益好、社会贡献大的专利项目及发明人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及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试点示范单位给予以重点扶持,促进专利产业化。
(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成果转化。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庆阳市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重点保障并优先安排其建设用地。对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院校、海外知名研究机构和大学、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庆阳市建立研发中心(机构)、重点实验室并正常运作的,按研发机构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O%予以资助。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最高比例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49%,合作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成果持有单位可以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取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高校、院所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所形成的职务成果,在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可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在本市进行产业化转化。
(六)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布局,规划建设有明确产业指向的科技孵化器,完善配套设施,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和经营的场地,提供政策咨询、管理培训、市场推广等孵化创业服务,提升孵化器的集聚人才、成果转化等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给予优先推荐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要优先支持孵化器推荐的企业,通过孵化企业的发展带动孵化器的发展。对进入科技孵化器进行孵化的企业,从营业之日起,3年内免收场地使用费,从获利年度起至孵化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止,企业所交税费(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由同级财政返还;用于企业科技项目开发。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市建立12000平方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20年,建设3个中小企业公共科技服务示范平台,形成500人的创业创新服务队伍。
(七)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机构。集成各类科技资源,在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交易中心等服务机构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孵化、科技评估、信息咨询、技术经纪、技术交易、融资担保等组织为骨干的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创新服务。对从事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科技评估、科技查新和管理咨询等方面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可以享受非营利科研机构的优惠政策。科技机构为完成特定服务项目,聘请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可直接计入成本,促进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
(八)引领产业倍增发展。继续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撑转型跨越。围绕首位产业发展,重点实施煤炭高效安全清洁生产及煤化工、石化产业延伸开发等新兴产业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围绕草畜、苹果、瓜菜、小杂粮等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重点实施良种优质化、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等重大专项,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机制,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到“十二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企业和主导产品的技术装备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单位GDP综合能耗降低25%。
(九)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七个百万工程”和五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紧密联结的协同创新和利益分配机制,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逐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成为研发、推广、服务的主体,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深入开展粮食作物、油料、苹果、蔬菜、肉牛、绒山羊、生猪等七大类新品种选育等农业科技攻关,加大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到“十二五”末,引进省级以上新品种100个,推广省级以上新技术50项。建立绿色、无公害苹果出口创汇、优质肉牛高效生产、无公害小杂粮高效生产等16个市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基地,培育20户市级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打造30个省级知名品牌,培养新型农民技术人员1万名。动植物良种技术覆盖率达到100%,农业先进技术推广率达到98%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0%以上,农业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位居全省先进水平。
(十)加快民生科教发展。大力提升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加大对民生科技的投入力度,以提高我市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公共安全、提升环境质量、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新药开发、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水土流失治理和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技术的研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生科技创新体系,实施马莲河苦成水淡化、农村饮水安全检测、标准化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等民生项目,大力推广沼气灶、沼气照明、沼气养畜种菜、太阳能房、太阳能照明、太阳能农田杀虫等50项农村实用新技术,使科技成果惠及全民。
(十一)加强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鼓励科技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体系,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探索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采取股票期权、股权出售、分红激励、绩效奖励以及科技成果入股、创新项目收益提成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方式,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坚持使用和弓I进并重、以用为本。制定更加优惠、灵活的激励政策,广泛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知名专家到我市工作,鼓励地方和企业建立人才弓I进发展资金,培育一批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团队。支持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重视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继续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和企业服务。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围绕838个贫困村,大力推进科技扶贫,选派千名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带领农民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2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12%。
(十二)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加强科技项目的统筹组织,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全面落实科技项目企业法人负责制、企业研发经费专户(专账)管理制。企业申请的科技、发改、经贸、农业、林业等各类科技项目,其自身的研发投入应占销售额1%以上。完善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等相关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大信息公开,保证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科技经费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企业研发经费专户制度并加强审计,企业接受的财政科技经费补助资金、享受的科技税收优惠应当全部进入专户,并用于企业的研发活动。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简化课题预算调整程序,完善科研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允许在科研项目经费中设立绩效支出,更好体现科研人员智力劳动的价值。完善落实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对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力度,编写重点创新政策手册,组织政策辅导员深入企业服务,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免税和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税收减免等各项政策。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科技进步奖主要面向企业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技成果和杰出创新人才给予重奖。
(十三)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相结合。推进科技创投、担保和保险业发展,探索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投资引导基金导向作用,加大对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和科技创业公司的投资。进一步完善科技担保体系,鼓励各级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开展担保业务,鼓励民间资本设立科技担保机构,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参股科技担保公司,促进科技担保与创业投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推进科技保险业发展,设立科技保险引导资金,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风险。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开展科技型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十四)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把科技创新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崇尚科学、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形成有利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广泛开展科技宣传、科普工作、学术交流、青少年发明创造、职工技能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监督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快速发展。
(二)强化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县区党政领导科技创新目标责任制,将科技投入、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和职能发挥纳入县(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财政科技投入、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利产出水平等反映科技创新的主要目标,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大科技投入。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科技进步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在财政预算和决算中体现法定增长,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市级财政科技投入资金达到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县区财政科技投入资金达到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2%以上,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以0.12%的速度递增;要建立健全科技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开发;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弓l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发展,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以0.1%的速度递增,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要大力宣传科技发展的重大成就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科技部门要认真研究,深度挖掘,捕捉好信息,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成绩。市内主流媒体要把科技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对重大科技活动、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体制改革、重大科研项目进展、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投入情况、先进人物、典型案例等进行深度报道,大力宣传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了解科技、支持科技、推广科技、应用科技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3年4月7日庆阳市人民政府以庆政发〔2013〕33号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