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科技支持乡镇产业富民专项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民致富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全力推进“一区四园、一线八域”发展战略,增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特特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壮大县域经济为宗旨,以重点科技项目为载体,结合实施扶贫攻坚开发行动和科技利民工程,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区域特色支柱产业,提高科技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探索建立科技富民强乡(镇)的长效机制,示范带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
从2013年到2018年,每年全市启动8个试点乡镇,三年为一个试点同期。通过5年的努力,支持40个左右的试点乡镇(每个县区5个乡镇)实施科技支持乡镇产业富民专项行动。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试点乡镇应实现以下目标:
1、乡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到提升,产业链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以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加成熟和完善,为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建立健全新型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为基层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
3、试点乡镇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得到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4、培育科技型特色支柱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科技实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壮大乡镇经济。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试点乡镇要根据科技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加快转化应用、集成示范步伐,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为农民增收和企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立足本地资源特色和优势,以科技项目为载体,狠抓试点示范,培育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建立健全农村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特派员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新模式。
(四)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科技项目实施,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和面向企业劳动者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三年努力,使试点乡镇50岁以下的农民都能掌握1—2门致富技术。
三、申报条件与遴选要求
专项行动试点乡镇的选择须依据乡镇产业发展基础和科技项目的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点乡镇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且某个产业已在促进农民增收中凸现主导作用。在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面,具有较好的科技工作基础。
2、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支撑经济发展,财政科技投入积极性高,对实施专项行动和科技项目有一定的配套资金保障。
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所选重点项目切实可行;具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保障能力;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二)科技项目的遴选要求
1、特色支柱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求紧密结合,对周边乡镇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着眼于延长产业链条,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社会投入,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3、选择项目的技术先进成熟,并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4、试点乡镇应具备必需的工作基础和能力,能按要求完成任务。项目的实施要依托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充分体现“政府牵头,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的基本原则。
四、评审程序
(一)由乡镇政府申报,县(区)政府每年审查推荐1—2个乡镇。每年3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将推荐乡镇报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事业发展科。
(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县(区)确定1个乡镇。
(三)市政府审定后批复实施。
五、组织实施
(一)市科技局从宏观层面做好专项行动的总体设计,审定市级专项行动支持的乡镇,批准专项行动的年度工作计划。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管理、考核、验收。
(二)县(区)政府要统筹规划,根据本辖区乡镇产业发展现状,做好试点乡镇推荐工作,并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试点工作。县(区)科技局要在县(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试点乡镇及科技项目的遴选、申报,协调科研单位、院校与试点乡镇对接,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与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县级政府相关配套措施和科技资源集成,对实施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
(三)试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实施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科技项目相关任务的落实,协调、整合资源,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的实施。要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试点乡镇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科技支持乡镇产业富民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保障经费投入
市级科技经费支持每个试点乡镇50万元,县(区)政府三年累计配套投入不得少于50万元,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集成相关资源,统筹安排专项行动资金。各级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专项行动实施的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
(三)强化创新服务
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围绕我市“一区四园、一线八域”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强化区域技术创新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统筹项目、基地、人才,依托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科技服务机制,探索科技服务新模式。
(四)严格绩效考核
市科技局对各试点乡镇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资金管理等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试点乡镇,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将以科技项目的形式继续给予后续奖励支持。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项目执行情况较差的乡镇,将视具体情况采取暂停拨款、终止项目、取消试点乡镇资格等措施。
(2013年7月11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13〕171号文件发布)
